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试行)
残残疾人康复体育是残疾人体育的组成部分。康复体育是通过体育锻炼的手段,在康复治疗过程中,帮助残疾人恢复或保持一定的器官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身体器官或组织的残疾而带来的功能缺失,包括医疗体育、矫正体育等。目前,康复体育在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特别是针对重度残疾人,多种体育锻炼的形式已经成为重要的康复训练手段。为了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康复体育服务,现制定《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试行)》(以下简称家庭关爱计划)。家庭关爱计划旨在推动不易出户的重度残疾人在家庭享受到基本康复体育服务。
一、任务目标
(一)丰富和完善残疾人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内容,进一步增加残疾人体育服务产品,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各级残疾人体育机构的服务能力。
(二)面向基层创新残疾人体育服务模式,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锻炼、提高机能、恢复能力的基本需求。
(三)传播残疾人康复体育知识,培养残疾人康复体育意识,通过康复体育手段的干预,促进残疾人康复身心,强身健体。
(四)带动残疾人康复体育项目普及、器材开发、人才培养、机构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扩大社会宣传,提升公众对残疾人生存状况的关注度,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残疾人公益事业。
二、实施对象
“十三五”期间,为10万名不易出户或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康复体育家庭关爱服务。
三、实施内容
入户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器材、配套发放康复体育器材使用光盘、康复体育指导员进家庭指导,即“三进提供服务”。
四、实施机构
各级残联、社会助残组织、相关企业、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
五、实施步骤
(一)区域试点阶段: 2015年3月-12月。
各省级残联将康复体育进家庭工作纳入本地区2015年度体育工作安排,并给予相应经费和组织保障。按照家庭关爱计划要求,制定本地区区域试点工作方案,选择2个市(县区)开展试点,试点范围东、中、西部省(市、区)不低于3000户、2000户和1000户。结合试点情况,多地区制定本地区“三进提供服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二)扩大试点阶段:2016年。
各省级残联在区域试点的基础上,完善“三进提供服务”的模式和内容,制定本地区扩大试点方案,加倍或全覆盖市(县、区)试点范围,东、中、西部省(市、区)不低于6000户、4000户、2000户。做好试点的社会宣传,积极争取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与支持,结合扩大试点情况,各地区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2020年。
各省级残联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本地区家庭关爱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全面实施“三进提供服务”,逐步完成东、中、西省区不低于5万、3万、2万户的目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中央、省、县(市)、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分层落实机制,建立 “三进提供服务”标准,残疾人体育基本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六、实施要求
(一)掌握调查。
各级残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中重度残疾人对康复体育的基本需求和残疾人身体基本情况,为“三进提供服务”有效实施提供依据。
(二)购买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企业或机构针对重度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研究推广简便易行、实用性强的康复体育器具和方法,开发生产残疾人康复体育小型器材、编制与器材相结合的指导资料(包括:图解、光盘、手册、挂图等)、制定入户指导服务方案,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体育服务。要组织向社会征集康复体育器材和方法,由专门协会和残疾人进行评估认定,开展推荐和推广工作。选择合作机构要遵循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确定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做到程序合规,择优合作。
(三)服务实施。
依托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并委托合作机构入户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三进提供服务”。项目实施家庭的选择要根据入户调查结果进行筛选排序,以生活困扰急需家庭为优先;入户服务过程要落实器材使用、知识普及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合作机构须派专人配合,同时做好登记台帐,为日后接受审计检查和绩效评估打好基础。
(四)评估检查。
各级残联可直接,或依托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收集残疾人本人及家庭对“三进提供服务”效果的反馈信息,设计和制定绩效评估办法及工具,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服务效果反馈信息要兼顾整体意见和特殊要求,为建立制定残疾人康复体育入家庭服务标准提供充分依据。项目合作机构应建立定期回访和跟踪服务机制,及时采纳残疾人提出的改进建议,做好服务升级。
(五)社会宣传。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残疾人康复体育群众性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和动员社会力量,搭建新媒体推荐平台,注重扩大在实施地区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注残疾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各级残联组织要将残疾人康复体育纳入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和基本公共服务、文化等专项计划,不断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纳入国家各级基本体育服务体系大局,将“三进提供服务”纳入大群众体育的经费扶持,积极争取组织康复体育培训;建立中央、省、县(市、区)、村(社区)四级联动分层落实机制,并予以专项经费的保障,试点地区、省、市级残联要多建立补偿经费保障,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疾人康复体育是残疾人体育的组成部分。康复体育是通过体育锻炼的手段,在康复治疗过程中,帮助残疾人恢复或保持一定的器官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身体器官或组织的残疾而带来的功能缺失,包括医疗体育、矫正体育等。目前,康复体育在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特别是针对重度残疾人,多种体育锻炼的形式已经成为重要的康复训练手段。为了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康复体育服务,现制定《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试行)》(以下简称家庭关爱计划)。家庭关爱计划旨在推动不易出户的重度残疾人在家庭享受到基本康复体育服务。
一、任务目标
(一)丰富和完善残疾人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内容,进一步增加残疾人体育服务产品,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各级残疾人体育机构的服务能力。
(二)面向基层创新残疾人体育服务模式,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锻炼、提高机能、恢复能力的基本需求。
(三)传播残疾人康复体育知识,培养残疾人康复体育意识,通过康复体育手段的干预,促进残疾人康复身心,强身健体。
(四)带动残疾人康复体育项目普及、器材开发、人才培养、机构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扩大社会宣传,提升公众对残疾人生存状况的关注度,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残疾人公益事业。
二、实施对象
“十三五”期间,为10万名不易出户或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康复体育家庭关爱服务。
三、实施内容
入户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器材、配套发放康复体育器材使用光盘、康复体育指导员进家庭指导,即“三进提供服务”。
四、实施机构
各级残联、社会助残组织、相关企业、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
五、实施步骤
(一)区域试点阶段: 2015年3月-12月。
各省级残联将康复体育进家庭工作纳入本地区2015年度体育工作安排,并给予相应经费和组织保障。按照家庭关爱计划要求,制定本地区区域试点工作方案,选择2个市(县区)开展试点,试点范围东、中、西部省(市、区)不低于3000户、2000户和1000户。结合试点情况,多地区制定本地区“三进提供服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二)扩大试点阶段:2016年。
各省级残联在区域试点的基础上,完善“三进提供服务”的模式和内容,制定本地区扩大试点方案,加倍或全覆盖市(县、区)试点范围,东、中、西部省(市、区)不低于6000户、4000户、2000户。做好试点的社会宣传,积极争取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与支持,结合扩大试点情况,各地区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2020年。
各省级残联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本地区家庭关爱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全面实施“三进提供服务”,逐步完成东、中、西省区不低于5万、3万、2万户的目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中央、省、县(市)、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分层落实机制,建立 “三进提供服务”标准,残疾人体育基本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六、实施要求
(一)掌握调查。
各级残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中重度残疾人对康复体育的基本需求和残疾人身体基本情况,为“三进提供服务”有效实施提供依据。
(二)购买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企业或机构针对重度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研究推广简便易行、实用性强的康复体育器具和方法,开发生产残疾人康复体育小型器材、编制与器材相结合的指导资料(包括:图解、光盘、手册、挂图等)、制定入户指导服务方案,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体育服务。要组织向社会征集康复体育器材和方法,由专门协会和残疾人进行评估认定,开展推荐和推广工作。选择合作机构要遵循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确定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做到程序合规,择优合作。
(三)服务实施。
依托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并委托合作机构入户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三进提供服务”。项目实施家庭的选择要根据入户调查结果进行筛选排序,以生活困扰急需家庭为优先;入户服务过程要落实器材使用、知识普及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合作机构须派专人配合,同时做好登记台帐,为日后接受审计检查和绩效评估打好基础。
(四)评估检查。
各级残联可直接,或依托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委托相关社会组织收集残疾人本人及家庭对“三进提供服务”效果的反馈信息,设计和制定绩效评估办法及工具,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服务效果反馈信息要兼顾整体意见和特殊要求,为建立制定残疾人康复体育入家庭服务标准提供充分依据。项目合作机构应建立定期回访和跟踪服务机制,及时采纳残疾人提出的改进建议,做好服务升级。
(五)社会宣传。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残疾人康复体育群众性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和动员社会力量,搭建新媒体推荐平台,注重扩大在实施地区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注残疾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各级残联组织要将残疾人康复体育纳入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和基本公共服务、文化等专项计划,不断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纳入国家各级基本体育服务体系大局,将“三进提供服务”纳入大群众体育的经费扶持,积极争取组织康复体育培训;建立中央、省、县(市、区)、村(社区)四级联动分层落实机制,并予以专项经费的保障,试点地区、省、市级残联要多建立补偿经费保障,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