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联络维权处来源:发布时间:2013-12-31 切换背景色: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负责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协助市(州)党委管理残联领导班子。负责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残疾人的联络、教育、培养、表彰、信访、法律援助等。负责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组织指导助残活动。负责指导基层残联、社区残疾人工作,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省残联各专门协会日常工作和各地专门协会的指导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