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残联,甘肃矿区残联,兰州新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甘肃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提升培训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省残联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批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经人社、教育、残联等部门批准并年审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或具备培训资质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帮扶基地等,相关手续齐备。无法律、经济纠纷,稳定运营时间2年以上。
(二)开设适合残疾人职业培训的专业,所开设专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就业前景。
(三)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培训场地,基地规划、建设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定,具有方便残疾人学习、生活、实习的场地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具有保障基地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能保证学员日常生活和学习实习安全。
(五)具有2年以上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的经历,培训规模达到每次可同时满足30人以上、每年120人以上的培训。
(六)配备有特殊教育资质或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每门课程至少配备1名专业理论课教师和1名实习指导教师,师资构成比例合理。
(七)能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资助保障政策,扶残助残氛围浓厚,切实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
(八)有与职业培训相衔接的实习见习基地,可以提供就业创业指导。
二、申报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甘肃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申报表》并由市(州)、县(市区)残联审核盖章。
(二)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年审合格的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等)。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申报机构的师资、场地、设备投入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证明材料。
(五)申报机构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招生计划以及培训计划。
(六)申报机构残疾学员花名册、培训现场图片以及培训后的就业情况。
(七)其它能够证明具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能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所提供的资料,一律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由机构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印章,于7月31日前报送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各市州择优申报不超过3家省级培训基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琦 戴书媛
电 话:0931-8416193
邮 箱:65172922@qq.com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68号
省残联办公室
2024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