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顺普等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金会:
经2017年4月17日省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顺普同志任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职务;
马新平同志任省残疾人农业科技指导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职务;
孙燕同志任省残疾人文艺体育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职务;
王丽红同志任省残联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试用期至2017年8月),免去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主任(管理岗位五级职员)职务;
魏青同志任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职务;
饶晓明同志任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职务;
牛小燕同志任省残疾人农业科技指导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职务;
任桂兰同志任省残疾人文艺体育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艺术团团长(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职务;
何勇同志任省残联信息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免去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六级职员)职务;
省残联党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