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暨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甘肃省地税局)
2013年,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狠抓税收征管、全力组织残保金代收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落实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共代收残保金1.09亿元,同比增长20%,增收1814万元,累计代征残保金4.42亿元,年均增长31.6%。2014年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残保金代收征管工作,全面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全省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代征残保金的责任感。全省地税系统要克服代征工作中的各种困难,深入研究分析残保金代征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全省地税系统代征残保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残保金应收尽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促进代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在各地办税服务大厅向纳税人赠送有关残疾人政策法规和宣传资料,积极受理缴费人咨询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纳税人缴纳残保金的自觉性,为残保金代征工作创造良好的征收环境。
三是进一步强化征收管理,努力提升代征工作水平。去年,我们研发了残保金征管信息软件,全省残保金征管实现了信息化。从残联核定,到地税部门申报征收以及会计核算等全部实现了信息一体化管理。今年,我们要及时解决好残保金征管软件上线运行后出现的一些问题,完善业务流程,强化代征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与残联、财政、银行、国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残保金代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进一步积极落实好有关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2014年,我们将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好有关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人和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将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所得税。
通过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帮残助残扶残的渠道,大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全力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