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主线抓实重点加快推进矿区残疾人工作(矿区办事处残工委)
近年来,甘肃矿区残疾人工作在矿区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组织指导下,牢牢抓住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主线,以保障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改进提升残疾人就业康复服务为重点,持续加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残疾人群体的不同需求,拓展完善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矿区残疾人群众感受明显,普遍认同。
一、完善制度,创新服务,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发挥矿区办事处主导作用
将残疾人重点工作内容列入矿区为民办实事议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等议题,确保了重点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补贴等项目列入了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范围,落实了配套资金,确保了工作的全面落实;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了残工委成员单位,形成了加快发展和全面推进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加快“两个体系”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提出了矿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制度保障,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加快推进矿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同时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也快速出台了配套文件,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和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制度以及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具体措施,逐步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措施
分散按比例安排就业的126名残疾人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231名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保险,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用由财政代缴,代缴面达到了100%。
(四)残疾人社会救助效果显著
一是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和积极改善。矿区对现有的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在政策范围内尽量提高保障标准,提升保障能力,确保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城镇低保的600人中,残疾人有93人,低保金普遍上浮了15%—20%。
二是是积极落实医疗和临时救助政策措施。2011年以来,医疗和临时救助贫困残疾人27人次,17.6万元。
三是不断加强落实帮扶残疾人的政策措施。2009、2010年度为67名残疾人发放了机动车燃料补贴费,2011年度确定130名残疾人为机动车燃料补贴对象,2012年度为145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料补贴,2013年度为16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料补贴,扶持视力残疾人开办按摩中心2个,为他们配备了一切所需设配。发给14名个体就业的残疾人创业基金15万元。为40名特困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贴4.8万元。2014年启动落实给予无稳定工作的残疾人水电暖费用补贴政策措施。
四是坚持开展“情系残疾人、真情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爱残、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在助残日、春节、元旦等节日期间对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帮扶残疾人稳定就业
挖掘就业岗位,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重点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保险补贴、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发给43名个体就业的残疾人创业就业补贴金15万元。目前,矿区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252人,通过各用人单位分散安排126人,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约29人,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86%以左右。
二、把握重点,务实开展康复服务
主要是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配给适合的辅助器具,以此补偿因残疾造成的功能缺陷和障碍,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活动、提升生活品质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康复服务。
近年来,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00例,其中免费手术100例;为20名低视力患者配发了助视器,为32名聋人发放了助听器,累计免费发放辅助器具400余件,17万多元;肢残人训练58名;长期为27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服务,用于精神残疾人康复治疗直接费用50多万元,发生的其他费用6万多元。
三、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
2007年11月建成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2年9月19日,建成建筑面积2300平米的矿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