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开展残疾人证办理“上门服务”为残疾人解难题
为进一步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流程,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省残联于6月23日,制定印发了《全省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作出明确部署。
《方案》指出,残疾评定直接关系到每一位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专业技术性很强,是做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和居住地偏远、交通不便的残疾人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是省残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残疾人证办理环节中的难点痛点。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全省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残联要认真组织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一要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在前期残疾人证办理冲刺清零整改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摸排,全面掌握底数和未办证原因,建立工作台帐,认真分析该地区影响评残工作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制定具体的上门评定、集中评定方案,确定完成时限。二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优化残疾评定资源。针对一些地区残疾评定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要尽快协调增补评残医院及评残医师,并采取传帮带、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使新增评残医师尽快掌握残疾鉴定技能,确保评残工作进展顺畅。三要建立上门评定机制,开展多种方式服务。各级评残委员会负责制定上门评残和集中评残方案,组织实施上门评残和集中评残工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为残疾人提供规范、科学的评定服务。四要建立协同配合机制,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各级评残委员会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由残联组织牵头、各部门参与、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上门评定、集中评定工作所涉及人员队伍、工作条件、经费保障等相关问题,对特殊困难残疾人要根据实际情况酌定减免办法,尽量减轻残疾人负担。
《方案》要求,各级残联要把开展残疾评定上门服务工作贯穿到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融入主责主业,开展上门评定、集中评定要合理提高频次,缩减每次评定的间隔时间;要本着方便残疾人目的,提供快递邮寄或送证上门服务。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安排,配强工作力量,做好方案制定、重点安排、工作调度等环节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