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70号)。《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督导检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都提出了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要求,对我省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面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心下沉、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努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到2020年,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达到国家控制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一是要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设立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做好产前筛查、诊断。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新生儿及儿童残疾筛查率达85%以上,干预率达80%以上。二是要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确保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要加强慢性病防治。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健身活动,基本实现全省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80%以上。三是要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儿童意外伤害社区、家庭综合干预,创造儿童安全生活环境。四是要显著改善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残疾人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康复指导、定期随访等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重点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各种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要健全法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在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加大向残疾预防领域的倾斜力度。利用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国际减灾日、国际禁毒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切实提高我省全民认识和加强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大幅改善我省残疾人口数量多,负担重,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尚不健全,残疾预防公共服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众参与能力仍待提高的现状,从源头上促进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加快发展,进一步保障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来源:康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