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处召开制定我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实施办法研讨会
图为研讨会现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尽快制定出台我省贯彻《条例》实施办法,4月24日,省残联康复处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蒋录基同志出席并讲话,康复处全体人员参加并研讨交流。
大家认为,《条例》为预防残疾发生、减轻伤残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是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蒋录基副理事长要求,要从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结合我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际,高质量出台制定我省《条例》的实施办法。一要注重借鉴创新和融合,积极吸收兄弟省份有特色有亮点高质量的内容,同时结合我省已出台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具有我省特色和亮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要注重部门沟通和协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涉及残联、卫生计生、安监、交通、宣传等各个部门,要加强沟通、融力融智,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起草工作;三要注重时间节奏和质量,要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主要环节和责任人,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我省《条例》实施办法尽快制定。
来源:省残联康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