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农村贫困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等群体助学新政策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万名品学兼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以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成长成才,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能够上好学。
此次资助的范围包括,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其中小学生4000名、初中生3000名、高中生2000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00名。资助标准按照不同办学层次的学生分类确定,按学期发放,标准为:小学为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为每生每年1500元,高中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必须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包括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群体。
为切实保障“万名品学兼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省上将制定印发《甘肃省万名品学兼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发放、监督、管理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各级有关部门将成立由同级教育、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认真进行评审,并通过有效渠道,公开资助工作的名额、条件、程序和办法等具体信息,接受省上和市(州)相关部门的监督。
各市(州)、县(区、市)残联要主动与同级财政、教育等部门协调沟通,掌握相关政策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争取助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