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促进、扶持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以第100号政府令发布实施。
3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宁卧庄宾馆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介绍《办法》有关情况,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姚振华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国甘肃网微博、人民网微博、新华网微博、腾讯网微博、新浪网微博、网易网微博进行现场直播, 230多万微博粉丝密切关注,参与互动。发布会后,新华网、中国网、人民网、中国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经济网等多家媒体还从多个角度进行述评和宣传报道。人民网以“政府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就业比例将不低于30%”为题,对政府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集中使用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评论和报道;新华网以“招录公务员不得拒绝符合条件残疾人”为题,对残疾人在就业中的权力和用人单位在招录残疾人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评论和报道。
来源:省残联教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