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初审《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3月29日至31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兰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主持29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此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为民作的关于《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建强列席了会议。
据了解,2021年11月,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会同省残联成立工作组,正式启动《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改工作,通过赴全省部分市县开展立法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向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历时4个多月,最终形成《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并于2022年3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
《条例(修订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加大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力度。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共8章47条,侧重同上位法保持一致、体现“放管服”改革和国家现行政策要求、做好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并将有效的工作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条例》的修改完善和出台实施将对新形势下加强全省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做好残疾人保障服务,持续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