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办法
一、背景
辅助器具是帮助残疾人补偿、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我省有187.1万残疾人,逾1/3有辅助器具需求。“十二五”期间,通过组织实施辅助器具服务实施方案,为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10余万件,培训辅助器具专业服务人员千余人次。但是,由于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我省辅助器具基层机构和服务能力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远未普遍满足。2016年全省残疾人动态更新数据统计显示,我省有33万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未得到基本的辅助器具服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80号),进一步做好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根据《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结合我省辅助器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任务目标
(一)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5万件,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二)推动基本型辅助器具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贴制度,对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给予补贴经费。
(三)以国家辅助器具西北区域中心发展为契机,建成评估、检查、适配、训练为一体的综合性省级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力争成为西北区域辅助器具的示范中心、研发中心和培训中心。
(四)依托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鼓励和支持基层辅具机构和康复机构就近就便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推动我省辅助器具定点服务机构发展。
(五)建立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制度,培训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推广辅助器具“医工结合”、“个性化适配”,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新模式。
(六)统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创新资源,搭建我省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我省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试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将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做好辅助器具产业规划、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政策保障、专业人才培养、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等工作。
各级残联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项目,协调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方案,做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
(二)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保障政策。
推动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基本的治疗性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争取省级财政对辅助器具适配实施最低补贴制度,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增加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提高补贴标准。推动市(州)、县(区)财政对辅助器具适配实施补贴制度,优先保障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加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加强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发挥行业管理和技术资源中心的作用,指导全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
加强市(州)辅助器具定点服务机构建设,开展辅具展示、适配评估、技术咨询等服务,指导本辖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建立县(区)级辅助器具定点服务机构,开展知识宣传、产品展示、辅具适配、使用指导、辅具转介,辅助器具进社区、进家庭等工作。
(四)提升辅助器具服务专业化水平。
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辅助器具知识培训。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辅助器具相关专业或课程,建立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专项技能实训基地,加强实用辅助器具服务技术的推广。
根据辅助器具适配基本要求,推动我省辅助器具“医工结合”、“个性化适配”新模式,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促进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
大力推进社区辅助器具服务,发挥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作用,广泛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转介、宣传等。
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评价、监督,全面推广辅助器具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
(五)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以信息共享、人才培养、适配服务、产品与技术交易、质量监督、企业孵化为核心内容,建设我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促进平台。
加强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加大辅助器具关键共性技术、先进实用技术和残疾人亟需辅助器具的研发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加强辅助器具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完善辅助器具产品标准体系,加强监督抽查,保障产品质量。
(六)推广辅助器具应用。
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宣传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知识读本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知,推介辅助器具新产品、新技术、新理念。
四、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8年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中期检查,202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