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甘残联发[2006] 25号
各市、州残联,甘肃矿区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设施建设步伐,提高设施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进一步加强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
设施建设及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设施的服务功能,根据中国残联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对综合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综合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残疾人事业“九五”、“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残联的努力工作下,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91个市州、县区市建设了综合设施(其中15个在建),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了康复训练、聋儿语训、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用品用具供应、盲人按摩及文体活动等多项服务,推动了各地残疾人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由于我省大多数地区经济欠发达、残疾人事业基础比较薄弱,综合设施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市、县由于资金不足和工作不够到位,综合设施迟迟不能动工;一些已建成的综合设施,没有按照中残联和省上要求进行建设,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无障碍设施不规范;还有一些管理不善,出现了闲置等现象,影响了残联的社会形象和设施服务功能的发挥。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需求在基层,基层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主体。综合设施是基层开展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基础和平台,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快综合设施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对于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残联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残疾人工作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加大建设力度,有效履行残联职能,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综合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围绕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认真贯彻全省残疾人综合设施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加快设施建设进度,提高设施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和良好工作环境。
目标任务:2006年末,县区市未建综合设施的争取开工建设,在建的要争取竣工,已建的要完善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作用;市州未建的要做好规划和筹建工作并争取开工,为明年打好基础,在建的年内争取竣工。2007年末,市州综合设施建设争取全部开工或建成,积极发挥示范和指导服务作用。2008年—2009年,市、县要完善综合设施服务功能,提高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直接、有效、便利的服务,使广大残疾人切实受益。
三、综合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及要求
(一)地理位置:选择位置优越、临街方位明显的地点进行修建;设施所处位置便于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便于组织残疾人参加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和各种活动。
(二)建设规模:综合设施建设是一项事关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根据满足服务功能和办公需要、适度超前、留有发展空间的原则确定建设规模。县级建设规模一般在600—1000平方米;市级在2000——3000平方米,重点城市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康复训练室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用于残疾人学习培训的多功能教室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
(三)服务功能:综合设施主要功能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其次是解决残联办公问题。要在设施内设置康复训练、聋儿语训、用品用具供应、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盲人按摩、扶贫服务与指导、文体活动等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多方位服务;办公部分要单独设有信息室。
(四)无障碍设施: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综合设施的入口、通道、走道、楼梯、台阶要建有坡道、盲道,要有专用厕所。中心城市要创造条件安装电梯;县市区要有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进出、学习等提供方便。
四、切实抓好残疾人综合设施建设
(一)坚持规范标准,加快设施建设进度。综合设施建设是今明两年全省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市、县要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快建设进度。未建综合设施的市、县要根据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建设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程,争取在近两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把握好建设规模。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好资金匹配、土地划拨、减免费用等问题。严格按照省上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注意建设规模和投资效益,避免贪大求洋和简单、落后。有条件的市、县,可以超面积建设。三是把好工程质量关。要认真执行基建审批程序,抓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关键环节,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用,确保建设按计划、高质量地进行。四是规范综合设施标牌设置。要在设施的显要位置分别悬挂“xx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和“xx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两块牌子;设施内挂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各业务部门以及业务服务标牌。接受李嘉诚先生资助的贫困县,要在设施的大门两侧镶嵌统一规格的鸣谢铭牌(见样表)。
(二)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设施作用。坚持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是综合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残联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各地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一是通过改造、补充,完善设施的服务功能。服务功能发挥不好的市、县,要抓紧进行改造、补充和完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在建的,要修改完善计划,在主体建筑中充分体现。二是注重设施功能布局。为方便残疾人进出,康复训练、用品用具供应、盲人按摩、医疗诊治一般要安排在一楼,并且在临街位置;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安排在二楼。三是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残联要把综合设施作为服务残疾人的重要阵地,配备专人特别是专业康复训练人员,制定服务工作计划,建立服务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充分发挥设施服务残疾人的功能作用。
(三)抓好管理工作,提高设施服务水平。综合设施代表着残联组织的社会形象,是反映残联工作内容和水平的重要窗口。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要把设施管理纳入残联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文档资料,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切实把为残疾人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设施公用财产入库、使用、移交登记制度;设施服务工作制度。二是建立文档和图片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报告、政府批件,发改委、土地、城建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设计图纸和产权证明;照片资料、运转情况;竣工决算;执行李嘉诚先生资助项目有关资料。三是配备电话、传真、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信息室,实现与上级联网。四是认真做好工程预算和决算,做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设施正常维修费及水、电、暖费用开支要单独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五是在没有满足自身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不得将房屋出租或用于非业务方面;确需出租的,必须经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并经上级残联批准。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设施建设有效进行。各级残联要从事关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强对设施建设的领导。一是成立综合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残联、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是认真实施政府目标责任书。要继续将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推动政府积极解决设施建设中的资金、土地、费用减免等问题,促进设施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建立残联理事长负责制。要把设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县残联理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并要列入残联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督促检查。四是加大省、市残联对县区市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力度。省残联根据工作需要,将不定期地对各地设施建设进行检查,竣工后进行验收,开展绩效评估;省残联组联处是设施建设的主管处室,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组联处,图纸要经组联处审定。市州残联要做好县区市综合设施的地点确定、图纸审核、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确保设施建设顺利发展。五是要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在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布局上,要首先满足残疾人需要,同时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把综合设施建成能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解决各种困难的温馨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