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残联换届中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 甘组通字[2002]47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关于地县级残联每5年、乡镇残联每3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的规定,我省乡以上残联组织将于明年4月底以前进行自下而上的换届。为搞好这次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现就换届中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搞好换届前残联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和残联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残联关于这次换届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甘组通字[1997]7号《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残联干部的双重管理,搞好换届工作的考察和选配工作。组织部门在配备、调整残联领导班子时,要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后再确定,残联要主动搞好协管工作。在地县乡换届前,组织部和上一级残联要普遍对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调整、配备好。要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热心残疾人事业的同志调整到领导岗位上,不能把残联当作“照顾用人单位”。
二、要选配好残联理事长。要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选配好各级残联领导。新选配的残联理事长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社会化工作方法,有开拓精神;能团结、联系广大残疾人;比较年轻,并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市州地残联理事长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控制在45岁左右;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控制在40岁左右。
三、要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残联领导班子。根据残联的特殊性质,要积极选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对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使用。人口比较多的市州地,要争取在这次换届中选配一名残疾人领导。其他地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在执行理事会中选配一名残疾人理事。并要有计划地培养选拔残疾人后备干部,注意吸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入干部队伍。
四、要严格按照中残联章程配备残联领导。各级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要经同级党委审批,由残联主席团会议推举,同级政府任命。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重视并共同搞好这次残联换届工作,通过换届,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