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2012年,按照中国残联的安排部署,全省有效组织实施了“强基育人”工程。一年来,通过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我省基层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会组织日益活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强基育人”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强基育人”工程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实施方案》(残联厅[2012]4号)的总体部署和《关于2013年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实施“强基育人”工程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实施“强基育人”工程的重要意义,把“强基育人”工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措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靠实责任,构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强基育人”工程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创造亮点。2013年“强基育人”工程的实施,要根据“重点突出、亮点鲜明、操作性强、实效评估”的原则,以扎实的日常工作为基础,突出体现残联换届、残疾人干部配备、专职委员待遇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残疾人组织建设、志愿助残、残疾人证核发、专门协会、社会工作等重点工作,以及当地特色鲜明的亮点创新工作。各级残联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实施举措,使考核评估指标有效推动整体工作。要注意避免出现日常性、重点性工作有重大缺项或者进展差距过大的现象。为鼓励工作创新,各地亮点将作为加分项目列入专项评估范围。
三、分类指导,强化监督。各级残联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分析评估。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约瓶颈,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强基育人”工程整体有序推进。各市(州)和甘肃矿区残联请于10月底前完成自我评估,同时提交2013年度自评报告和任务评估表。省残联组联处将根据自评报告、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及通过抽查、互查等方式,对各市州残联“强基育人”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附件:全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2013年度目标任务评估表
省 残 联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