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全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实施以来,在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做好2014年度“强基育人”工程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14年是残联系统“基础管理建设年”,实施“强基育人”工程是“基础管理建设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残联组织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地要按照“城乡社区残疾人基层组织是残联组织有效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工作之基、活力之源,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推动‘强基育人’工作的创新发展,努力带出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接地气,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充满感情的基层工作队伍,以有效焕发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活力。”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亮点。各级残联在实施2014年“强基育人”工程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全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重点突出、亮点鲜明、操作性强、实效评估”的原则,以扎实的日常工作为基础,突出体现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班子建设和残疾人干部配备、专职委员培育、“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自强与助残表彰、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志愿助残、残疾人证核发、专门协会工作和社会工作等重点内容,积极推动2014年度“强基育人”工程工作的全面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及时高效完成。同时要结合考核评估指标,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实施举措,有效推动整体工作。为鼓励工作创新,突出地方特色,各地亮点将作为加分项目列入专项评估范围,以提高组联工作的自主创新性。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残联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分析评估。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约瓶颈,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强基育人”工程整体有序推进。省残联将根据自评报告、工作掌握、抽查互查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四维评价体系,提高考核评估的公正客观性。各市州要以工作案例的形式,将创新亮点工作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残联,并于10月31日前依据“强基育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2014年度自我评估,将自评报告和任务评估表报送省残联组联处。
附件:全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2014年度目标任务评估表
省残联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