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残联系统机构、人员及助残社会组织专项调查和推动建章立制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深入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残联发〔2014〕16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全省残联系统机构、人员及助残社会组织状况,推动各级残联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组织建设水平,现将做好残联系统专兼职工作者状况专项调查和推动建章立制工作深入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省残联系统机构、人员及助残社会组织专项调查。调查对象为残联系统机构、人员及助残社会组织。其中残联系统机构包括残联机关、残联直属单位、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专门协会机构4项。残联系统人员包括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专门协会人员4项。助残社会组织包括助残社会组织机构、助残志愿者2项。
调查内容包括残联系统机构的单位性质、编制类型,残联系统工作人员是否专职,专职委员待遇补贴方式,助残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志愿者服务领域等信息。
调查表以现有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为基础,请各地在台账工作安排中进行布置,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
(http://stats.cdpf.org.cn/)认真填报、录入并及时上报。
(二)推动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制度。
全面梳理现有基础管理制度,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财务和人事制度等重要制度进行清理。对现有制度需要健全的,加紧制定或修订,没有的要尽快建立,过时的要修订,不足的要完善,不规范的要规范。
认真研判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和内容适用性,重在抓好执行和落实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决策程序、工作机制、过程监管、绩效评价、督查问责、年度报告等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部署。各市(州)残联要科学统筹,认真组织,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落实主责部门和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加强对市县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做好逐级调查安排布置,抓好调查人员工作培训,并认真做好数据收集、填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反映残联系统机构和人员情况。调查数据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各地上报调查数据(上报数据要有填报人和主要领导签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市(州)残联要将建章立制工作形成书面专项报告,包括如何开展此项工作,工作进展的基本情况,制定、完善、修订、取消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内容,于2014年9月3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至省残联组联处(人员调查组),上报材料要经主要领导签字。
各地在调查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残联汇报。
专项调查联系人及电话:
王林虎 13893109444
缐国英 13993186258
办公电话 0931-8411841
台账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
胡 珂 0931-8413213 13919762774
省 残 联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