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2014年8月11日是第五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同时也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两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从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各级各类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力度,保障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创造必要条件。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的通知》要求,经省残联同意,现将我省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环境无障碍 方便你我他
二、活动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和肢残人协会要动员社会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体验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反映肢残人诉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肢残人无障碍出行需求。
(一)广泛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体验活动。各地要结合中国残联正在开展的“百家图书馆文化助残公益行动”、“百家博物馆文化助残公益行动”、“百家媒体公益助残活动”以及中国肢协为农村肢残人“下一次乡”“建一个图书(光盘)角”“录一本书”“做一件事”“帮一个人”“出一次门”的“六个一”主题活动,提高公共场馆无障碍体验活动的实效。各地肢协要在助残志愿者的帮助下开展公共交通服务无障碍体验,对当地的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和站点进行体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要积极与各类专门协会联系,收集整理各类残疾人对当地电视双语栏目、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影视剧字幕、政府及残联网站、盲人阅览服务机构等的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当地公共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
(二)广泛开展各种学习讨论和社会宣传活动。各地要通过举办学习会、座谈会和读书会等形式,让广大肢残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和国家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无障碍建设的方针政策。要通过学习宣传、服务体验和建言献策活动,让广大肢残人感知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支持和对残疾人的关怀帮助,帮助广大肢残人正确认识社会、主动参与社会,为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宣传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充分展现广大肢残人自强不息、团结互助、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作为。
三、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和组织各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借势做好社会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把组织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宣传肢残人努力学习、乐观向上、自强自立、改变命运的拼搏精神,提高社会各界对肢残人群体的关注与重视。
(三)及时收集上报资料。各地在开展全国“肢残人活动日”中,要注意整理收集活动的音像和图片等资料。活动结束后,请于8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及音像和图片、文字等电子版活动资料报省残联组联处和专门协会办公室。
联系 人:齐虹杨
联系电话:0931—8873278 (兼传真) 8413627
邮 箱:gszmxh@126.com
省 残 联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