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志愿者助残工作会议暨助残社会组织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各市(州)团委:
为总结近年来全省志愿助残工作,交流各地志愿者助残工作经验做法,探索服务新模式,并命名一批“全省志愿助残阳光团队”和“全省志愿助残阳光使者”,不断推动我省志愿助残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残联和团省委拟于7月在兰州召开全省志愿者助残工作会议暨助残社会组织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1—13日(11日报到,13日离会);
地点:省委党校(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
二、参加人员
市(州)残联分管工作的理事长、组联科长各1人;市(州)团市委分管志愿者工作的书记、分管志愿者工作的干部各1人,市(州)志愿助残机构代表各2人、优秀志愿者代表各2人,省市(州)五大协会志愿者机构各2人。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残联确定专人负责,加强与团市(州)委的沟通协调,做好“全省志愿助残阳光团队”和“全省志愿助残阳光使者”推荐评选工作。
1.推荐名额:“全省志愿助残阳光团队”38个,“全省志愿助残阳光使者”38名。各市(州)推荐名额根据残疾人数量及志愿助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配(见附件2)。
2.推荐条件:
①在本领域、本行业、本区域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在志愿助残服务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带动他人参与志愿助残服务。
②开展志愿助残工作3年以上时间,为残疾人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有效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
③志愿助残成效明显,得到残疾人广泛好评。
④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表彰,或得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⑤推荐评选原则上不与第四次全省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重复。
⑥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推荐的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二)推荐组织和个人认真填写“审批表”(见附件3、4),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市(州)残联认真总结近年来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志愿助残工作,提交2000字左右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志愿助残工作亮点、特色与创新,拟作为会议材料印发)。
(四)参会人员围绕我省实际,结合各自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展望志愿者助残服务未来发展趋势,准备交流发言材料,并提交到市(州)残联。市(州)残联协调团市(州)委向省残联各推荐一名发言人员,同时于6月30日前报送所推荐人员的发言材料至组联处。
(五)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培训资料及食宿费由省残联承担。
(六)各市(州)残联负责人员将附件1-4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省残联组联处。
联系人:马晓兰
联系电话:0931-8411841
传 真:0931-8411841
邮 箱:284968459@qq.com
省 残 联 团 省 委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