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根据《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方案》及有关质量控制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当前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乡级审核工作督导。目前各地基本完成入户登记工作,部分地方已开始数据录入。经抽查了解,有些乡镇对村(社区)采集的信息数据缺乏严格审核,存在服务状况填写漏项、需求登记不够准确和个别指标出现区域性误差等问题。各市(州)、县(市区)务必把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加强对乡镇(街道)审核工作的督导,确保村(社区)采集的信息数据与民政、残联、社保、住建、扶贫等部门提供的优惠保障服务相衔接,与残疾人家庭及本人的实际需求相一致。
二、组织开展好抽查验收评估。各市(州)要按照全省动态更新工作方案和质量控制细则要求,指导所辖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登记审核的结果进行录入前的抽查验收,制定下发专门方案,以残疾人登记表填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重点,开展随机抽查,作出验收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系统性、区域性误差要责成有关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限期更正。于8月底前,将各县(市区)抽查验收的方案、实施情况、验收结果汇总后报省动态更新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各市(州)要对所辖县(市区)动态更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评。省动态更新办公室将依据各地抽验评估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全面考核,对各市(州)动态更新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三、按期完成录入和总结工作。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动态更新信息数据抽查验收合格后,尽快组织县、乡两级数据处理技术人员开展录入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同时,各市(州)、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要重视动态更新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图片等的收集整理,及早做好工作总结,完善措施办法,提出意见建议,为实现动态更新工作常态化打好基础、积累经验。
省 残 联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