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省康复中心、省辅具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实施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结合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残联
2013年3月21日
甘肃省残疾人事业专项
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9〕12号)文件精神,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实施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依据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人。
二、资助范围与资助数量
资助范围:
——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和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与卫生部会签后另行下发),为贫困残疾人配发和适配辅助器具、为地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配备流动服务车、培训辅助器具适配人员,为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
资助数量:
——2011-2015年连续五年为1250名没有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疗药品补贴,连续五年为1250名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疗药品补贴,为25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救助,总计金额1875万元。
——2011-2013年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4200件,为530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发助视器,为200名重度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基本生活所需的辅助器具,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325例(小腿假肢460例、大腿假肢465例),装配膝离断或髋离断假肢95例,装配装饰或功能性上肢假肢180例,为脑瘫、小儿麻痹后遗症、截瘫残疾人装配踝足和膝踝足矫形器580例。
——2011-2015年为200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包括:提供助听器、电池、首次耳模制作及验配,总计300万元。
——2012-2015年对102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总计金额1224万元。
(各项目资助的具体标准见项目实施办法)
三、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省残联有关业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二)职责分工。
——省残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指导各市州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财政部门检查、监督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审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报财政相关部门审批下拨康复训练经费;管理项目数据库;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和资料。
——各市州残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依据《甘肃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的项目实施计划,报省残联备案;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地区项目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审批、数据统计、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
——受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核。各地要按照甘肃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方案及各单项实施办法的要求,必须由项目受助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项目执行地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审核确定资助对象,确保贫困残疾人得到资助。
——督导检查。各地和各项目执行单位要负责项目的经常性检查,省残联负责组织阶段性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市州残联按照省残联要求上报项目执行报告。
——信息收集与统计。将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数据统计纳入“中国残疾人事业业务数据统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市州残联和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存档,并由项目执行单位将有关表格的内容和数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疾人事业业务数据统计管理的要求,及时录入、汇总和逐级上报。各项目执行单位会同市州残联负责及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上一年度数据库上报省残联信息中心。各项目单位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项目执行情况,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具体研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及困难。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辅助器具的配发等工作。集中做好项目的部署、培训,确保项目执行地区、执行机构的人员掌握项目管理要求,精通服务技术。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执行地区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建立专门档案,残疾人康复项目使用统一的救助卡(救助卡格式由中国残联统一设计,各地自行印制),要确保相关档案资料完备。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通过举办项目启动仪式、组织慰问受助残疾人等活动,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扶助贫困残疾人。同时要及时收集各方面宣传资料,建立专门的项目宣传档案。在组织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产品上要注明“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字样。
(四)严格督导,保证质量。省残联会同财政厅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检查评估。各地要建立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省残联。
各地要以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加大康复救助力度,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附件:1、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2、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实施办法
3、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1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为确保“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国残联制定的《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 任务目标
——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0000件。
——为1250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发助视器。
——为1000名重度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基本生活所需的辅助器具。
——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2250例(小腿假肢1125例、大腿假肢1125例),装配膝离断或髋离断假肢250例,装配装饰或功能性上肢假肢500例,为脑瘫、小儿麻痹后遗症、截瘫残疾人装配踝足和膝踝足矫形器1500例。
——为符合条件的市州辅助器具服务机构配置流动服务专用车。
——培训180名辅助器具适配人员;培训12名假肢矫形器技术人员。
二、资助条件
1、辅助器具免费配发和辅助器具适配的受助对象是城乡有辅助器具服务需求的贫困残疾人。
2、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配置对象为符合项目要求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
3、专业人员培训资助对象为各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和假肢、矫形器制作技术人员。
三、职责分工
——省残联 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下达任务指标;审核确定各项目定点服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推荐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的配置机构;负责辅助器具适配资金补助项目资金管理,辅助器具用品的招标;协调财政部门下拨项目经费;推荐选拔专业人员参加项目资助的培训。
——定点服务机构 负责各项辅助器具产品的接收、仓储、配发工作,负责假肢、矫形器的取型、制作、安装、训练;为符合受助标准的各类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并指导使用,提供跟踪随访及后续服务;依据项目要求开展受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并汇总上报;对各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培训;负责上报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库录入、报表存档,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和资料。
——各市州残联 负责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审批、数据统计、数据库录入、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明确任务分工 省残联按照《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各市州辅助器具服务能力,确定项目服务机构并分解下达年度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确定项目实施地区;定点服务机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筛选受助对象 县市区残联组织对符合受助条件的残疾人进行筛查评估,协助受助残疾人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附表2),并汇总上报市州残联;市州残联审批汇总上报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确定应配发或适配的辅助器具的品种、数量。
省残联根据各地辅具机构建设、项目执行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推荐配置流动服务车的机构,上报中国残联审核确定。
省残联根据项目需要定期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和人员培训。
——采购和配发 省残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适配所需的辅助器具。省辅具资源中心统一组织下发至市州残联,并开展适配工作。
——提供服务
定点服务机构根据项目任务,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或配发工作。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适配登记表》(附表3),交受助残疾人签字确认上报市州残联。市州残联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适配汇总表》(附表4),经项目地区审核后上报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由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汇总,报省残联康复处备案。
——数据录入 省残联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工作。定点服务机构会同各市州残联负责及时对数据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数据录入数据,经省残联信息中心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月15日前统一上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五、经费管理
“十二五”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分为实物配发和资金补助两种形式。
——实物配发 由中国残联按照全省年度任务数下发至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再由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转发至各实施项目市州。
——资金补助 由省残联根据上年度任务指标,制定拨款计划,报省财政部门审核后,下拨至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1、资金补助支出包括:为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为贫困的重度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就学和就业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大腿假肢,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小腿假肢,为贫困残疾人装配膝离断或髋离断假肢,为缺肢者装配装饰性或功能性上肢假肢和为肢体残疾人装配矫形器等八个项目。
2、辅助器具适配资金补助项目的假肢、矫形器适配项目按照料、工比例6:4的原则,60%的资金用于采购零部件及材料,40%的资金用于为受助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的评估、制作、训练、改制和随访等工作;辅助器具适配资金补助的其他项目按照料、工比例9:1的原则,90%的资金用于采购辅助器具,10%的资金用于对受助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的评估、适配、训练、改制和随访等工作。
3、省残联和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项目所需的辅助器具产品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六、工作要求
——物资管理 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对配发及采购的辅助器具做好产品验收、登记和发放;做好流动服务车的运行使用、检查监督等工作。要按照物资管理的规范要求,建立相关制度,设立专门台帐,保存相关凭证和工作记录。
——适配评估 遵循辅助器具适配理念,大力推广个性化适配工作,确保辅助器具充分发挥作用。
——开展宣传 各市州、县区残联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与相关媒体密切配合,加强对辅助器具服务的宣传力度,让政府和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督导检查 各项目执行有关单位要对项目的实施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省残联及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负责组织阶段性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递交包括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内容的项目执行报告,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和辅助器具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表:(点击下载)
1、彩票公益金辅助器具项目任务分配表(2013年度)
2、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
3、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适配登记表
4、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适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