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甘肃省康复中心 儿童康复科
为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中国残联通过国家财政部转移支付下达专项资金,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为确保康复服务项目有效实施,根据中国残联《下达2017年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建议的通知》和省残联《2017年甘肃省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现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17年,甘肃省康复中心儿童康复科预计为231名贫困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二、实施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筛查符合条件的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采取“康复救助卡“方式,为231名贫困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原则
资助原则:
—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年龄在6岁以下。
资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
四、资助标准
中央财政按每年人均12000元的标准对康复训练给予补助。
五、工作体系
——儿童康复科 负责制定康复方案和训练计划,为受助儿童建立个人康复训练档案;开展康复训练和家长培训,做好康复训练效果的定期评估工作;按照要求填写,上报项目数据,报表。并保留好康复方案,康复训练计划和记录备查,负责受资助对象的回访和后续服务。项目实施的周期为:从该年度9月1日至下一年度8月31日。该年度确认的受助对象应在该年度的9月1日前,年龄在6周岁内(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周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采取家长(监护人)申请,居委会推荐,项目地区残联审批的方式,填写《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或《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经项目地区残联审核批准后,向受助对象发放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或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卡。受助对象每年审核一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终止康复训练的,我科项目负责人及时上报项目办或省残联康复处备案确认,注销其救助卡。1个月内重新筛查确认救助对象,上报省残联康复处,批准后使用剩余的康复经费对新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康复救助,并将变更情况书面存档备查(同时将资料录入数据库)。为保证康复效果,原则上受助对象在年龄许可范围内应给予连续资助。
六、工作流程
|
|
——筛查:结合我科室现况,受人员和场地限制,每半年可对150-160例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完成项目任务数100-120例,其余名额解决未申请项目救助、超龄的有康复需求的儿童。按照目前专家门诊情况,由专家门诊完成筛查任务:(1)专家门诊筛查:经检查确诊符合项目要求的患儿纳入救助项目,项目负责人与家长签署项目救助协议,有计划地安排到机构进行规范、系统的康复训练。(2)在必要情况下向项目办提出申请,在项目办的领导下,组织筛查队下基层,入社区。对0-6岁儿童发育情况进行初步筛查,对经初筛纳入项目的患儿,要求一个月内入院,由专业医师进一步检查确诊。
——家长培训:根据患儿的康复状况及需求,安排家长培训,挖掘更多康复资源。家庭在康复训练过程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家庭成员对待康复训练的认识程度、配合力度,直接影响着康复训练计划的落实和康复效果的成败。建立家长资源中心,有计划的组织家长培训,开展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家长经验交流会,旨在达成家、院共识共训,及时帮助家长解决康复训练中的困惑与问题,促进孤独症儿童健康成长。
——康复训练:每位患儿入机构后在一周内由医师、特教老师、康复治疗师、护士等专业人员组建的康复团队评估小组,完成对患儿包括:粗大动作、精细操作、语言、认知、感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情绪行为控制等七大领域的初期评估,根据初期评估的结果,制定短期、中期、长期康复目标。随之提供符合患儿自身特点的个别化康复治疗方案,安排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训练、认知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多感官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音乐治疗、行为矫治、针灸推拿等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疗,采取个训与集体训练相结合等一系列的康复训练形式。每月进行一次阶段小结。三个月后进行中期评估,讨论治疗效果,调整治疗计划及方案,再次制定康复目标并实施。半年后,完成末期评定,决定下一次康复项目。
——转介:末期评定后根据康复训练效果,功能恢复情况及家庭需求决定儿童的去留,对于有康复潜力、家长配合并符合项目要求的儿童留在机构,继续享受下一年度的项目并在机构康复训练;对于不能留机构但仍需康复训练者,转入家庭或社区康复,我科定期随诊;对于康复效果显著,能力较好者,帮助家长联系幼儿园进行融合教育(半天幼儿园,半天机构训练);还有一部分完全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普通幼儿园。
七、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由财务科建立专用账户、独立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为确保12000元康复救助费用供受助者完全使用,儿童康复科为救助者在一个项目周期内,每个月免费提供2000元的康复训练,连续使用6个月。每个月将使用费用上报财务科,并将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月定期记入《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卡》《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每项记录均由受助儿童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八、登记统计及汇总
填写《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登记表》《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登记表》和《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统计汇总表》《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统计汇总表》,存档备案。定期将受助儿童接受的相关信息,录入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