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项目实施办法
为确保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有效实施,依据《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30万件,为10万名低视力者免费配发助视器。
二、救助对象
确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和低视力者,优先资助有学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三、职责分工
——中国残联分解项目任务,制定年度配发辅助器具目录;组织产品招标采购和下发;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做好项目的监督、指导、检查和效果评估;负责项目统计汇总工作;编制《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指导手册》。
——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公开招标采购的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助视器进行质量监督和年度抽检。
——各省残联负责制定本省项目实施办法;确定年度项目地区;审核确定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低视力康复机构;组织项目人员培训;协调辅助器具及助视器的发放;负责项目监管及统计汇总工作。
——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选派人员参加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培训;依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指导手册》开展受益残疾人筛选;汇总上报需求;发放辅助器具并指导使用;登记、统计并上报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收集并反馈配发产品的质量情况和受益人的使用效果。
——定点低视力康复机构对低视力者进行筛查诊断;汇总上报助视器需求;做好助视器验配发放工作;开展使用指导、宣传咨询、追踪问效;做好项目登记统计工作,保留验配记录备查。
四、工作流程
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采取集中筛查、集中发放的形式。
——下达任务中国残联分解下达项目年度任务(附表1-1、1-2)。各省残联确定项目地区(地市或县);项目地区残联负责选择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低视力康复机构,报省残联审定。定点服务机构选派专人参加省残联统一组织的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培训。
——筛选受助对象项目地区残联组织定点服务机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集中进行筛查评估(对于重症残疾人,服务机构要派人入户服务),确定应配发的辅助器具和助视器的品种、数量,协助受益残疾人填写《配发辅助器具/助视器申请审批表》(附表2-1),并汇总当地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助视器需求种类和数量上报省残联。
——配发产品省残联汇总本省辅助器具需求数量,向中国残联申请配发所需辅助器具、助视器,并统一组织下发至项目地区的各定点服务机构。
——提供服务定点服务机构将辅助器具和助视器配发至残疾人,做好使用指导并填写《配发辅助器具登记表》(附表2-2)或《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登记表》(附表2-3),交受益残疾人签字确认。定点服务机构依据《配发辅助器具登记表》和《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登记表》,填写《配发辅助器具/助视器汇总表》(附表2-4),经项目地区残联审核后逐级上报省残联。
——数据录入省残联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工作,可由项目地区录入后报省残联,也可由省残联统一录入。省残联负责于项目执行次年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录入工作,经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审核后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五、工作要求
——经费管理中央财政补贴的各类辅助器具和助视器以实物形式下发;项目工作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配套投入。
——适配评估本次项目配发产品采用分类成组适配的方式,针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的截瘫、偏瘫和脑瘫残疾人分别配发成组的系列辅助器具,以推广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的理念,保证残疾人切实受益。各级残联要针对本次配发的产品,组织好人员培训,依据中国残联编写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指导手册》,筛选好受益残疾人。通过实施项目,带动辅助器具服务全面发展。同时要及时反馈残疾人使用情况,以便根据残疾人需求调整和增加适宜产品。
——物资管理定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低视力康复机构要做好配发产品的接收、发放、登记、验货等工作,要按照物资管理的规范要求,建立相关制度,设立专门台帐,保存相关凭据和工作记录。
——开展宣传各省残联要借助项目实施,加强辅助器具服务宣传力度;利用集中发放辅助器具等活动,开展宣传报道;收集残疾人受益的典型事例,通过媒体广为宣传,让政府和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