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甘残维字〔2014〕3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2010年以来,各地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甘肃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社〔2010〕256号)的要求,积极宣传燃油补贴政策,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建立了全省各级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数据库,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管理不断加强,全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惠及4万多残疾人。但一些地方燃油补贴工作仍存在数据库录入不完善、发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管理水平,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完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就强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燃油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是中国残联争取财政部实施的一项福利制度,对于保障残疾人权益意义深远,各地要在扎实做好燃油补贴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筛选对象的基础上,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燃油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确保残疾人真正受益。
从2014年开始,省残联将加强对各市州燃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各地每年对所属县市区燃油补贴发放情况至少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上年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残疾人领取补贴金额及领取方式(现金、银行卡、其他)。检查方式为:从燃油补贴数据库中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选取一定数量的残疾人,通过电话访问或走访等形式进行抽查,市州每年抽查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10%。在抽查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残疾人对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每年9月20日前将检查的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残疾人领取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情况调查表》电子表格报送省残联维权处。报告内容包括燃油补贴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抽查人数、燃油补贴发放率(领取燃油补贴的残疾人占抽查人数的百分比)、通过银行卡发放补贴的县区市比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做好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完善燃油补贴数据库
数据库对于燃油补贴的数据统计、资金申报、监督检查等均十分重要,是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的基础。各地要定期对本地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数据库数据进行梳理,更正、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按时完成燃油补贴年度申报工作,在每年的6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拟补贴人数录入数据库,以便省上争取中国残联安排经费预算。
三、进一步加大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力度
要通过进一步宣传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使残疾人了解申请燃油补贴的条件;要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要逐步推广通过银行卡发放燃油补贴,使残疾人领取补贴更为方便、及时。市州残联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燃油补贴发放情况,推广先进县市区的经验,切实加强对工作滞后地方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国家政策和中国残联的要求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省残联维权处孙洁0931-8812108
电 子 邮 箱:644806029@qq.com
省 残 联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