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含义及对象
法律援助是由设区的市和县(区)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帮助;二是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需要法律帮助的费用,或者只能支付一部分费用。后一个条件,要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来衡量。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的都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另外,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盲、聋、哑、未成年人以及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时候,人民法院应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给他们提供援助,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审查经济状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