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联关于印发《甘肃省残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省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国残联《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导全省残联系统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省残联制定了《甘肃省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残联
2022年1月4日
甘肃省残联系统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学法用法行动开展,围绕《甘肃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相关目标任务,结合我省残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十四五”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和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全省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治理创新理念全面融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事业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贯彻,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残疾人工作者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普遍提高,各级残联依法履职进一步制度化,尊重、关心、理解、保护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残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残联组织、残联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开展重点学习课程培训,在各类普法活动中向广大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重点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面向残疾人大力宣传宪法,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议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省残联系统普法必学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推动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残疾人工作者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残疾人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残疾人群众身边,走进残疾人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残疾人事业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等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及时宣传国家、甘肃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及“十四五”期间公布实施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持续宣传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大力宣传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预防电信诈骗等残疾人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针对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益诉讼、调解、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残疾人及亲属依法表达合理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残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各级残联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残联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各级残联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其对党内法规的学习掌握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各级残联要在“十三五”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计划。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残疾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通过多种喜闻乐见的高效方式,持续推进法律进残疾人家庭、进特教学校、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进残疾人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医疗康复机构、进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残联法律六进”活动,让法律贴近残疾人的生活,让残疾人了解生活中的法律。
(二)切实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残疾人事业专门法律法规的主题宣讲活动,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残联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各级残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要把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残联干部、专门协会人员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学习培训内容。
(三)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各级残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平台、创新方法手段。聚焦不同类别残疾人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个性化普法,切实提高残疾人在普法活动中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增加大众传播媒介中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普法内容。在各级残联主管的网站、融媒体平台、报刊杂志中开辟普法专栏,定期刊登推送残疾人普法内容。坚持效果导向,鼓励面向残疾人制作内容简洁、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既要重视日常普法工作,实现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又要抓实用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重要节点和残疾人事业重大活动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活动。
(四)不断壮大普法工作者队伍。各级残联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人人争当“普法员”,将普法工作全面融入日常残疾人工作之中,努力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向残疾人宣传好、解释好。特别是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要主动作为,积极组织适宜残疾人参加的普法活动。支持各级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法律专业人员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的普法服务。鼓励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为残疾人提供普法志愿服务。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残联要落实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残联要加强普法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残疾人工作者法治教育培训体系,以法治思维持之以恒地推进残联法治工作力量建设。把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议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残联系统规章制度的建设,提升残联组织运行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指导评估。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上级残联要加强对下级残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省残联将根据要求开展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按照规定推荐全国和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