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党组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金会:
2014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等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四风”,加强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建设,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013年以来,中央每到重要时间节点,都要出台相关禁令,每个禁令篇幅不长,但却字字铿锵,掷地有声,释放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新姿态的强烈信号。省委、省纪委也相继召开会议,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作了部署,省残联党组也专门召开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全省残联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等有关规定,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纠正“四风”的要求上来,克服等待观望、懈怠麻痹、心存侥幸等心理,切实增强纠正“四风”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正风肃纪,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树立和维护全省残联系统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
全省残联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防止出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工作劲头不减弱、廉洁自律不放松。同时,省残联党组要求,全省残联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以下“六个严禁”:
1. 严禁以汇报工作为名,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送礼和赠送土特产。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
2. 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3. 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担负的费用,不得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送礼、吃喝等费用。
5. 严禁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以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6.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在执行上述“六个严禁”的要求方面,全省残联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令行禁止,没有变通空间,也不存在“例外”。特别是各市(州)、县(市、区)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规定、带头执行规定。
三、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
全省残联各级领导班子都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关心残疾人生产生活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到残疾人中去,倾听他们呼声,体察他们疾苦,送温暖、办实事。不搞无实质性的考察调研,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残疾人信访工作,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确保我省广大残疾人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履行职责,严肃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全省残联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模范执行有关规定,又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发生。全省残联各级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营造全省残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监督电话:陈 昇8412345、13919283366
王洪兰13919761093
省残联党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