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残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残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残联
2014年11月13日
甘肃省残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推进省残联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协调发展,根据《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相关内容,现就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系列讲话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建设一流残联机关”为目标,以“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追求卓越、服务发展”为主题,以创先争优和“双优一文明”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残联机关文明建设,努力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内部管理规范高效,不断促进残疾人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
二、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甘肃省文明办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准,通过高起点、高标准创建活动,力争建成省级文明单位。
具体目标:机关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建设明显加强,残疾人事业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道德建设卓有成效、创建活动扎实深入、社会服务优质规范、文体事业不断发展、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环境整洁优美、业务工作实绩突出。
三、创建标准
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结合残联实际,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各类宣讲活动,采取上好党课、专家辅导、集中研讨、入党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理解、贯彻落实上带头,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学习文明创建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提高文明素养。经常组织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引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使读书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注重实效,分类培训”的原则,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以专题讲座、主题讨论、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政治、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大力倡导和鼓励干部在岗自学,深刻领会所学知识的精神实质和本质内涵,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是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颁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融入实践。结合道德讲堂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努力建设具有残联特色的职业精神、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氛围。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定年度学雷锋活动总体方案,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内容,开展创“三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参与植树造林、清洁卫生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机关志愿服务者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经常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形成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五是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坚持办好残联系统职工运动会,大力开展健身运动,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党的生日、春节等重要纪念日和传统节日,认真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三)坚持推进“五个一”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水平。省文明委明确要求,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要突出抓好“五个一”(即“一堂”、“一队”、“一牌”、“一室”、“一传播”的“五个一”)建设。按照道德讲堂固定场所的要求,将我会4楼会议室作为道德讲堂场所,统一制作背景墙、模范画像、道德箴言和讲堂牌匾。认真落实学雷锋志愿者队伍注册登记制度,做好志愿者队伍注册登记,建立志愿者服务活动档案台账,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本单位公共场所和宣传橱窗、LED电子屏等设立反映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内容的温馨提示牌,在单位内外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完善机关体育锻炼活动室,促进干部职工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发动本单位职工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
(四)立足职能,在履职中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将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工作融入到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切实落实好广大残疾人与全省人民同步小康,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为民服务标兵活动,树立服务型残联新形象。把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以及下属中心的服务窗口真正建设成残联组织与广大残疾人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服务广大残疾人的平台。以打造“五个一流”(即一流的干部素质、一流的机关建设、一流的服务能力、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队伍形象)为目标,不断提升残联系统文明形象。
(五)认真做好机关办公环境“三化”工作。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等现象,搞好机关办公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六)加强宣传工作,展示残联系统为民服务新形象。利用报纸、电视、内外网站等多种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服务残疾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扩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展示全省残联系统服务为民、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方法步骤
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准高、要求严,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扎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创建活动从2014年11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完成,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研究创建方案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2月)。遵循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我会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任务分解、具体要求等。修订完善我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明晰任务。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第三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6年6月)。根据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省文明委的指导下,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第四阶段:迎接评估阶段(2016年7月—2016年9月)。根据创建准备情况,及时申报创建,并做好迎接评估检查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把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决定成立省残联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文哲 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张恩和 党组成员、巡视员
蒋录基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杨润泉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吴小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秀丽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李少惠 副巡视员
仲荣海 副巡视员
成 员: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小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会办公室主任杨增荣、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昇,负责日常工作。王洪兰、张宏伟、张明斌为成员。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策划、统筹协调和氛围营造。
2、负责创建工作材料、资料的撰写、设计、制作。
3、负责组织开展重要节庆、社会公益事业、文化体育等活动。
4、负责办公区域硬件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环境监督检查。
5、负责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6、负责创建工作宣传报道。
六、创建要求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省残联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内容多,牵扯面广,需要上下齐心努力创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残联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自觉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人人参与、富有成效的活动氛围。要及时报道创建活动情况,及时反映和上报相关信息、创建成果。
(三)落实载体、积极行动。创建文明单位需要借助各种载体去实施,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创建文明(标兵)处室、“五好”家庭、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种形式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效能型机关活动,提高创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开展领导干部荐书和“支部”爱心赠书、优秀图书展、名篇著作经典朗诵等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六个一”,即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每周学习一篇文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度至少听一次讲座、每半年交流一次学习心得、每年做一次学习成果汇总”。要善于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干部职工人人争当先进,提高工作效率。
(四)齐抓共管、及时督促。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团委、工会和妇女组织等的职能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长抓不懈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加强协调沟通,提升创建水平。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创建工作。要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明确任务,加大力度落实,为创建活动开创良好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