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残联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党委、支部:
今年下半年,省文明办和省直机关工委将对我会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实地考评验收。根据《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要求,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测评共涉及创建工作机制、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创建3个方面、34项具体考核指标,每项考核指标都确定了具体分值,省文明委将采取实地考察、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对照指标逐一打分,综合衡量确定创建情况。
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我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需要全会上下齐心,共同创建。当前,我会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方面,还存在着缺少道德讲堂活动场所和职工文体活动室、创建氛围不够浓厚、创建资料不够完整等相关问题,为圆满完成迎考工作,确保我会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目标顺利实现,经党组会研究,对涉及创建工作的3个方面、34项考核指标逐一进行责任分工(见附表),并明确所做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限,凡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缺项漏项的,将对照分工细则追究相关处室责任。对此,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重视,提高认识。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自觉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人人参与、富有成效的活动氛围。
三是齐抓共管,及时沟通。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团委和妇委会的职能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创建的工作局面。要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收到实效。
请各部门和相关直属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创建有关工作;务必于5月底前将有关创建资料(通知、文件、信息、照片、登记统计、总结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报送直属机关党委。
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