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残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支部:
现将《省残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残联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5月4日
省残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意见
为确保省残联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方案精神,结合省残联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突出重点内容
(一)3月底前,重点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内容。
(二)6月底前,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1—7专题等内容。
(三)9月底前,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8—11专题等内容。
(四)12月底前,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12—16专题等内容。
二、开展专题研讨
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方向、争做表率。
第一专题:要以“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为主题,重点围绕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内容展开讨论,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努力做遵章的表率。
第二专题:要以“增强看齐意识,用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主题,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开展研讨,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学习系列讲话的表率。
第三专题:要以“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为主题,重点学习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沈浩、柴生芳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上做表率。
第四专题:要以“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为主题,重点围绕如何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省委中心工作做贡献开展讨论,结合开展先锋引领行动,教育党员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把合格党员的要求体现在推动脱贫攻坚上,体现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体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在服务省委中心工作上做表率。
4月份,党组领导班子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
三、落实推进措施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落实。各党支部要定期开展学习交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每月至少集中1天时间开展集中学习。各支部要提前做好学习计划,对学习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并按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对退休党员,可通过“送学上门”、寄发资料等适当方式组织学习。
二是提高党课质量效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支部开展党课学习。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讲授,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还要为机关全体党员讲党课。要创新讲党课内容和方式,采取邀请先进典型讲事迹、普通党员讲奉献等方式,增强党课教育的生动性和吸引力。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并报部门机关党委审定。“七•一”前后,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好党课教育。
三是认真搞好专题研讨。各党支部要每季度围绕确定主题进行专题研讨,党支部书记要提前确定好研讨时间,通知到每个党员,党员要做好发言准备,确实提高研讨质量,研讨情况要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并按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厅级党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