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残联,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40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和台账
(一)年报。
年报共28张表,涵盖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和服务设施9项业务,69.4%的指标由台账或业务系统生成。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州级报送时间:2022年1月5日前。
(二)台账。
台账共31张表,涵盖康复、教育、就业、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服务设施和信息化等9项业务。
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州级报送时间:2022年1月5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202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年报台账统计工作中台账年报一次性通过逻辑审核且统计整体水平较好的市州为兰州、武威、临夏、甘肃矿区。
各市州残联要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协同配合,严把数据源头关,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审核确认,按时报送数据。
1.各市州残联应在2022年1月5日前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报送数据。
2.各市(州)残联将年报、台账汇总表、《2021年台账、年报数据定稿确认单》(见附件)经省残联审核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至省残联信息中心。
省残联办公室
2021年11 月30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珂0931-8415326,13919762774,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68号甘肃省残联信息中心,邮编730000)。